好消息!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程序将会越来越便利!
据了解
今后东莞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等相关个人业务
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而将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留存缴存职工身份信息
并归入业务电子档案
是不是越来越方便了!
笔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省住建厅近日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提出,从5月20日起,缴存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再作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个人业务的要件。据此,市公积金中心已简化了公积金相关个人业务办理材料。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我市办理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就无需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本次调整后,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也不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公积金中心在受理相关个人业务时,将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留存缴存职工身份信息,并归入业务电子档案。今后,缴存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业务将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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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是民生热点关注话题之一,2014年以来,东莞公积金缴存人数均达百万人以上,每年提取总额也相对客观,住房公积金正为越来越多的市民熟悉。
对于东莞住房公积金,大多数人都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尤其是在申请/提取公积金的程序上,总会遇上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今天,掌柜君就带大家看看有哪些常见的问题吧!
贷款篇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掌柜君: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必须是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职工(包括依法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广州市、肇庆市、佛山市、江门市、珠海市、惠州市、中山市这7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也能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哦。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另外还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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