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成都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成都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锦江区鑫苑名家二期违规收费 电瓶车停放每月收20元

来源:  成都商报 成都房掌柜  2014-08-08 09:17:01
[摘要]“停车场4个工人,每人工资2000/月,承包费1000元/月,电费1000元/月,成本近1万元;一般只有300多个电瓶车,如果不充电的车按9元/月收,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通知》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

  较真的刘先生把《通知》的相关内容拿给停车场工作人员看,希望对方能按照《通知》的规定,为其办理停车手续,“但对方说办不到,必须交20元才能办。”

  “收费存在违规”

  物价局上门整改

  停车场被罚500元 立即调整价格

  与停车场沟通数次未果后,昨日上午,刘先生拨通成都商报热线86612222反映情况,随后成都商报记者致电锦江区物价局反映相关情况。

  在接到记者电话后,锦江区物价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记录,并请转告刘先生,工作人员会尽快到小区进行调查核实。

  昨日上午11时许,锦江区物价局工作人员来到鑫苑名家二期小区,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据调查,该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对于不充电的电瓶车包月停放收费确实为20元/月。“停车场没有按照规定来收费,收费存在违规行为。”

  工作人员将《通知》中规定的停车收费价格张贴在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入口处,由于停车场负责人不在,工作人员要求小区物管通知停车场负责人在近日前往物价局接受调查。

  昨日下午,停车场负责人谭先生来到锦江区物价局,接受了调查。经调查,谭先生管理的非机动车停车场,确实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锦江区物价局责令其立即按照规定实行收费,并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昨日下午,谭先生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将立即对停车场收费价格进行调整,“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我们马上会把不充电电瓶车包月停放的价格改为9元/月。”

  商报调查

  17家非机动车停车场

  仅1家符合收费标准

  停车场:没有听说相关规定 按9元/月收亏本

分享到:
责任编辑:简艳霖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房地产收并购明显增多 百亿房企数量同比少了近一半
  2. 2多家房企半月内发短债拟募资44亿元 资金压力依然严峻
  3. 3特殊机会投资风口已来? 远洋资本再设6亿美元私募基金
  4. 4金地2021年利润总额下降21% 归母净利润94.6亿元
  5. 5加速风险出清 多家银行抛出房地产并购融资计划
  6. 6大悦城获100亿并购贷额度 并购资金“拿来易、用出难”?
  7. 7绿地控股选举张玉良为第十届董事长
  8. 8标普称116家房企今年国内债券到期金额约2300亿元
  9. 91月65城新房线上均价微跌 二手房挂牌均价微涨
  10. 10终究成了“小碧桂园”? 中梁把上市途中的物业公司卖了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