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宗地
宗地出让面积84.34,住兼商用地,计算容积率2.2,起始楼面地价8863.8元/㎡。
宗地位置: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天明村三、四、五组(鹿溪智谷片区,科学城北路北侧,鹿溪河东侧)
净用地面积:84.3423 (亩)
净用地面积说明:合106.7753亩(其中出让面积 84.3423亩)
土地用途分类:住宅兼容商业
商业占比上限:10 %
计算容积率:2.2
可开发体量:12.37 (万㎡)
起拍单价:1300 (万元/亩)
起拍总价:109644.99 (万元)
起始楼面地价:8863.7825 (元/㎡)
建设要求
1、竞得人须在一、二号宗地西侧形成滨水商业街区,并无偿移交计容建面不小于17000㎡(其中一号宗地不低于7000㎡,二号宗地不低于10000㎡)的滨水商业建筑,且临西侧道路第一排商业应全部无偿移交,并按规划配比要求在商业建筑相对应区位配套建设相应比例、相对集中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车位),无偿移交的商业建筑和配套的地下停车位必须与开发项目的其他商业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2、若达到最高限价,竞得人以竞配建并无偿移交统筹住房面积比例的方式竞得该宗地后,竞得人须在出让宗地范围内按照相对集中(不得独立成栋设置)、便于管理的设计布局原则,建设统筹住房(用于管委会统筹安排的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120平方米范围内),统筹住房交房标准为清水房;统筹住房和配套的地下车位等公建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指定单位;
3、若达到最高限价,开发项目分期建设的,首期须开发建设不少于30%的统筹住房和配套的地下停车位;统筹住房和配套的地下停车位必须与开发项目的其他商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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