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获悉,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主动引导稳定社会预期、加大土地和住房有效供应、加强住房销售及价格管理、强化房地产流入资金管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七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细则,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件中指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抓紧编制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同时,各地要按照“因城施策,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分类,科学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根据住房发展规划,进一步充实完善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
改进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鼓励各地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支持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通过“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方式建设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
加大供应方面,合理管控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各地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管控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节奏、规模和布局,将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要做好住宅用地储备,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腾空净地尽快入市。供给不足的城市,要结合当地需求情况,多渠道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用地供应。
其次,加快住房开发建设进度。各地要建立商品住房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房价上涨压力较大、库存量较低的城市,要督促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已经达到预售条件的,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上市预售。
加强住房销售及价格管理方面,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各地要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和开发利用。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强化房地产资金流入方面,需加强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购地只能用自有资金的规定,严控加杠杆购地行为,对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此外,针对房地产市场如何监管,《通知》提出要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各地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广告、制造购房恐慌、协助规避限购限贷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房掌柜整理自成都日报、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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