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谁在违约?
租期没到就提前搬走的张哥反应,自己搬走时,鸿福嘉业并没有退还自己1900元的押金,自己也没有去要。张哥认为,租房合同是一年期限,合同规定“没有到期自动搬走,押金不退”,是自己违约了。
但是刘俊海提醒像承租人张哥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提前退出,不退押金,这种情况在现在的房屋租赁市场确实很多,这类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其实是霸王条款,违反了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契约精神。”
中国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孙建章律师感慨:很多消费者认为打官司很麻烦,涉案的钱也少,感觉不值当,然后就忍气吞声了。有的中介摸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才会有恃无恐。
北京珺山经济事务所法律顾问胡玉勇律师认为,消费者遇到这类问题,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属于经济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交纳的是2000元钱的押金,诉讼费也就25元。”
此外,据李华反应,他们每一户还要交每天2元的卫生费,鸿福嘉业承诺过会每两个月派人来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且一旦有电器或者电灯的损坏,由中介来负责修理。“我基本就没见过卫生保洁,在我印象里,保洁顶多来过三四次,卫生间和燃气坏了半年多,报修后,中介一直说会尽快解决,可直到快搬走了,也没见修好。”李华抱怨道。
就此,刘俊海表示,监管房地产市场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于租赁合同的规制力度,对不公平的格式合同的要大胆地叫停,责令改正,既不改正的予以惩罚。
问题中介何其多
记者通过查阅资料显示,鸿福嘉业这家2012年7月27日以10万元注册的公司,截止2016年4月初,已有8条记录在案的民事诉讼纠纷,基本均为合同租赁纠纷。2016年12月1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为由,将其记录为“经营异常”企业。
记者上网查阅后发现,这家公司在网上早已劣迹斑斑。2013年,某媒体投诉网站上,曾收到众多北京网友对租房中介涉嫌诈骗的投诉,其中,多则投诉帖均指向鸿基嘉业。
据一名为“紫灵”的网友爆料,作为承租人,自己曾经与鸿基嘉业产生过纠纷,其法人代表刘福曾让公司里一个名为“苏东周”的人专门负责解决。
记者在北京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得知,苏东周曾注册过荣豪盛世(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而后,该公司被工商局吊销,两人的关系网中均出现过赵国军这个名字。这个人曾被受骗房主和租客称为“黑中介教父”,曾多次更换公司名称进行中介活动,其中,更换过的一家企业名称中,就曾出现过“鸿福嘉业”的字样。2014年初,赵国军等18人因涉嫌利用群租房敛财诈骗被北京警方刑拘。
对于这种屡屡被投诉控告的企业,刘俊海认为,要进一步加大对失信中介机构的制裁力度,及时把失信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放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去,让中介机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必须让他们知道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要擦亮市场的眼睛,磨亮法律的牙齿,就一定要把企业的真实信息,向所有的公众共享,打造一个全天候、全方位;跨市场、跨地区、跨部门、跨产业,信息实时更新,公众免费查询,无缝对接的房地市场监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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